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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貴陽市公安機關“兩嚴一降”升級版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我縣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公安機關處置突發(fā)事件的能力。經修文縣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招聘。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名,主要在修文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工作。參與我縣反恐防恐、維穩(wěn)處突、巡邏防控、群體性事件處置、安保警衛(wèi)以及網格接處警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貴陽市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和警校畢業(yè)生、計算機專長的優(yōu)先錄取且不受學歷限制)。
5、男性,18周歲以上(1998年12月01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6年12月0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雙側單眼裸眼視力在4.8以上,身高在168CM以上(退役軍人和警校畢業(yè)生可放寬至165CM)。除身高和視力等條件外,其他身體條件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及相關體檢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公安機關辭退或開除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修文縣公安局政工室及特(巡)警大隊組織實施。
2、報名
(1)集中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其中雙休日不開展報名工作)
(2)集中報名地點:修文縣公安局一樓大廳。
(3)聯(lián)系人: 鄧朝龍,電話:13809462377;王曉輝,電話:18685008567;馮香,電話:15599130033;王玉林,電話:18188110571;辦公室電話:0851-82328510。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持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紅色證照4張。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本人填寫,由本人承擔責任)。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給準考證;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地點:修文縣公安局一樓大廳,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不允許他人代領。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由修文縣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一般的基礎法律常識(重點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考生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2、體能測試。參加筆試人員全員進入體能測試(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內容:1000米長跑、4×10米往返、立定跳遠。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未參加體能測試或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3、面試。從(筆試+體能測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確定的面試人員中末位人員出現(xiàn)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由修文縣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忌偝煽?yōu)楣P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計算、體能成績占50%。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修文縣公安局政工室及特(巡)警大隊組織實施,參加體檢的考生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對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修文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組織政審。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修文縣公安局政工室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該人員的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合格后,修文縣公安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五、聘用人員待遇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修文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月工資2000元(其中1500元為當月發(fā)放工資,另500元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次月發(fā)放),保險由縣財政統(tǒng)一交納。
六、管理要求
按照“一崗多用、共同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人員的訓練和管理,著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質高、政治素質強、身體素質好、能打硬仗的復合型隊伍。由修文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負責日常管理和調度,在處置公共突發(fā)事件、群體性事件、應對自然災害、應急演練等工作時,無條件地服從縣應急委的統(tǒng)一調度和指揮。
七、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招聘過程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咨詢電話:(0851)82328510(修文縣公安局政工室)
監(jiān)督電話:(0851)82326910(修文縣監(jiān)察局)
(0851)82325965(修文縣公安局紀委)
修文縣公安局
2016年11月17日